刑事辩护2024年11月5日
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获减轻处罚
案件结果
法院认定王某为从犯,依法减轻处罚,判处缓刑。
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逾亿元、受害人数众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。
当事人王某系某投资管理公司的部门经理,负责部分业务的日常管理。
案发后,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。
本所张伟律师、黄勇律师接受委托后,迅速开展工作。
辩护律师经分析认为,王某虽在该公司担任一定职务,但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核心决策层,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仅起次要和辅助作用,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。
同时,律师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,争取自首情节认定。
此外,律师还积极协调当事人家属筹措资金进行退赃退赔,争取受害人的谅解。
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,辩护律师先后提交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和证据材料,就王某的从犯地位、自首情节以及积极退赃等从轻、减轻处罚情节进行了充分论证。
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,依法对王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